Lulu 與陳漢典喜結連理:從藝人婚訊看婚姻中的法律防線
- 律師好鄰居

- 9月16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近日,演藝圈傳來喜訊──Lulu(黃路梓茵)與陳漢典穩定交往多年,終於攜手步入婚姻。這段長跑戀情獲得外界祝福,也讓大眾再次關注「結婚」這件人生大事。
然而,婚姻除了愛情,更是一份法律契約。從婚前的準備、婚後的責任,到可能出現的爭議,法律都有明確規範。以下,律師好鄰居從法律角度,帶您解析結婚應注意的法律重點。
一、婚姻是法律契約:登記與婚前協議
結婚登記要件依《民法》第982條規定,結婚須由男女雙方以書面合意,經二人以上證人簽名,並親自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,婚姻始生效力。僅有婚禮或口頭承諾,並不具法律效力。
婚前協議與夫妻財產制
民法提供夫妻可選擇「法定財產制、共同財產制、分別財產制」。
若無特別約定,原則上適用 法定財產制:婚姻存續中,雙方財產各自管理,但離婚或一方死亡時須清算「剩餘財產差額」。
婚前協議 可事先約定財產歸屬、債務分擔、離婚時財產處理方式,避免爭議。例如:婚前購屋的房子是否列入共有?婚後所得如何處理?
婚前檢視:財產與債務透明化結婚不只是感情結合,也涉及財務結合。婚前誠實告知財務狀況(不動產、貸款、投資、債務),並以文件佐證,可避免未來爭議。
二、婚後常見法律問題
外遇與離婚
《民法》第1052條明定,若一方與他人發生婚外情,另一方可據此請求離婚。
蒐證提醒:照片、訊息紀錄、飯店開房紀錄等常被用於訴訟。但蒐證方式須合法,若涉及偷拍、竊聽,反可能觸法。建議委託律師或合法徵信社協助。
損害賠償:《民法》第1056條規定,因配偶過失導致婚姻破裂,無過失的一方可請求精神或財產賠償。
財產分配
若採「法定財產制」,離婚時須計算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」。
若婚姻存續中購買房屋、投資或儲蓄,雙方對資金來源與名義可能產生爭議,因此建議所有重大財務行為都保留書面或金流證明。
子女監護與扶養
離婚後,法院會依「子女最佳利益」判斷監護權歸屬。
另一方仍有探視權,且必須負擔扶養費用。
三、現代社會「閃婚閃離」案例提醒
雖然 Lulu 與陳漢典是穩定交往多年才結婚,但現實中,許多情侶在短時間決定結婚,又因磨合不足迅速離婚。這類案例在法律實務上經常引發爭議:
財產未約定清楚 → 離婚後爭產。
感情基礎薄弱 → 離婚訴訟拖延數年,甚至波及雙方家庭。
缺乏合法證據 → 遭外遇卻因蒐證不合法,導致敗訴。
因此,即使感情熱烈,法律準備不可省略。
四、律師給民眾的具體建議
考慮簽訂婚前協議:保障雙方財務與責任分工,避免日後爭議。
保存文件與證據:婚姻中涉及房產、貸款、投資,務必留存書面紀錄。
外遇蒐證須合法:避免侵犯隱私或觸法,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。
遇到婚姻爭議,及早尋求律師協助:不論是談判、調解或提告,專業法律意見能幫助爭取最大保障。
總結
婚姻需要愛情,更需要法律的保障。像 Lulu 與陳漢典這樣歷經多年交往才修成正果,固然讓人欣羨,但對一般人來說,不論是穩定交往後的婚姻,或是社會上常見的閃婚閃離,都應該重視婚姻背後的法律問題。
若您在結婚、婚前協議、外遇蒐證或離婚爭議上有任何疑問,「律師好鄰居」法律團隊都能提供專業協助,讓愛情與婚姻不只幸福,也更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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