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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婚家庭互摔孩子影片瘋傳|離婚、家暴、虐童,父母恐面臨哪些法律責任?
新聞影片轉自TVBS新聞 近日網路社群瘋傳一段 重組家庭父母互摔對方小孩的監視器畫面 ,畫面中不僅有成年人激烈衝突,甚至出現 直接對孩童施暴 的行為,引發社會高度關注。雖然該影片拍攝時間顯示為 2023 年,且原始發文者已刪文下架,但因涉及 兒童人身安全 ,仍引起大量網友通報與媒體關切。 對此,台中市政府亦回應,將協同警方追查實際狀況,確認是否涉及兒少保護通報案件。 那麼, 從法律角度來看 ,影片中的行為,可能涉及哪些法律責任?若身處類似情境,當事人或孩子,又該如何自保? 一、重組家庭不是「法外之地」:家暴與虐童不因血緣而免責 許多人誤以為: 「不是親生父母」、「只是情緒失控」、「家務事而已」 ,就不會有法律責任。 這是非常危險的錯誤觀念。 1️⃣ 家庭暴力防治法:不論血緣,只要是家庭成員 依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規定,只要屬於 家庭成員或同居關係 ,對他人有以下行為,即可能構成家庭暴力: 身體暴力(推、拉、摔、打、丟擲) 精神暴力(辱罵、恐嚇、羞辱) 對未成年子女施暴或目睹暴力 👉 繼父母對繼子女施暴,一樣構成家暴 。 二、摔小孩、拉扯書包,可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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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27日讀畢需時 3 分鐘


貸款詐騙!三環幫「詐欺一條龍」操作模式解析
影片轉自東森新聞 三環幫「詐欺一條龍」的法律責任與被害人自救關鍵 近期刑事警察局破獲一起 假融資、真詐騙 的重大案件。幕後主使者為幫派背景的三環幫成員,集團以「借貸一條龍」模式操作,短時間內不法獲利上億元,並查扣多達 232 輛權利車 ,市值超過一億元。此案不僅是典型的金融詐騙,更結合了 權利車、車貸、信用誘騙 等高風險手法,建議民眾要高度警惕。 一、詐騙集團的「一條龍」操作模式解析 本案並非單一詐術,而是高度分工、系統化的犯罪流程: 1️⃣ 網路投放「低門檻借貸」廣告 主打 「免聯徵、快速撥款、信用不良可辦」 ,精準鎖定: 急需資金者 信用評分不足者 曾被銀行拒貸的民眾 2️⃣ 以「資格不符」為由誘導買車 當被害人申請貸款後,對方即表示: 「你的信用條件不足,需要先買一輛車培養信用」 實際上, 買車本身就是詐騙的核心陷阱 。 3️⃣ 車貸+權利車雙重剝削 被害人被迫: 背負高額車貸 將車輛設定為「權利車」或實質讓渡 車輛遭集團控制、囤放於偏遠山區 📌 重點在於: 錢沒借到,債務卻上身,車也不在自己手上。 二、詐騙集團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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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12日讀畢需時 3 分鐘


臺灣演藝圈閃兵案涉案或被拘提之藝人名單及法律分析
影片轉自東森新聞 閃兵案目前公開的部分藝人名單: 王大陸:為首波被拘提藝人之一。 陳零九:在第二波行動中被拘提。 威廉(藝名):同為第二波被拘提藝人之一。 陳大天:第二波拘提。 李銓:第二波拘提,據報稱涉花費數十萬元。 阿虎:第二波之一。 修杰楷:第三波被拘提,爭議較大。 陳柏霖:第三波被拘提。 張書偉(藝名「書偉」):第三波被拘提(團體 Energy 成員之一)。 坤達(藝名,「Energy」成員):第三波被拘提。 小杰(棒棒堂成員):第三波被拘提。 藝人「閃兵案」全程上銬是否合法? 從拘提程序、戒具使用、執法比例原則與「閃兵刑責」全面解析 近期演藝圈掀起的「閃兵案」震撼社會,多名藝人因涉嫌以高額費用規避兵役而遭拘提,其中 「全程上銬」 的執法畫面更在網路引發高度爭議。 本次事件主要涉及兩大法律議題: ① 拘提與戒具(手銬)使用是否符合比例原則? ② 閃兵行為本身會面臨哪些刑事責任? 律師好鄰居以專業角度為民眾完整剖析: 一、拘提一定要戴手銬嗎? 答案很清楚: 不是。 依《警察職權行使法》第 21 條,手銬屬「限制人身自由」的最嚴厲手段,但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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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1月25日讀畢需時 4 分鐘


【台中豐原五口命案:團購主詐騙 法律責任大解析】
影片轉自公視新聞網 「台中豐原五口命案」 震驚全台,而事件背後延伸出的 團購主涉詐騙案件 ,也在本月遭檢方正式起訴,並 求處 15 年重刑 。雖然命案本身另有案外情,但團購主涉嫌的詐騙行為,卻是許多民眾在網路交易、代購團購中可能面臨的風險。 本篇將帶您從法律角度拆解: 團購主是怎麼構成犯罪? 網路團購常見的刑事風險是什麼? 民眾受害後可以怎麼做? 一、檢方起訴內容:涉犯 「加重詐欺」、「洗錢」 等重罪 根據檢方起訴書,該團購主以 「代購團購」 名義招攬大量買家下單,卻未實際採購商品,導致多人付款後完全收不到貨。 檢方認定其行為具備下列構成要件: 1. 以不實方式詐騙取得財物 (刑法第339條之4 第1項) 所謂 「加重詐欺」 適用於 「對多數人」 或利用網路、媒體進行詐財。團購主利用粉絲團、LINE 群組、大量招攬訂單 → 符合「對多數人」 。 法定刑最高可達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 100 萬罰金 。 2. 犯後將款項匯出、轉移,涉及洗錢(洗錢防制法第14條) 只要有意圖讓不法所得不易追查,就可能構成洗錢罪 。 法定刑最重可達 7 年以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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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1月21日讀畢需時 3 分鐘


網紅「謝侑芯」命案 - 「黃明志」是否有法律責任?
新聞影片轉自中天新聞 【謝侑芯命案與黃明志爭議】 當跨國悲劇牽動輿論,法律該如何還原真相? ── 律師好鄰居帶你看境外命案的真相追查與法律責任 一、命案背景:從旅館死亡到跨國焦點 網紅 「謝侑芯」 赴馬來西亞後猝逝,事件迅速登上各大媒體頭條。警方證實她在入住當地五星級飯店後離奇身亡,初步調查雖排除外力介入,但疑點重重。 馬來西亞警方指出, 藝人 黃明志 曾與謝侑芯有 「超越一般友誼的關係」 ,並被傳為重要關係人。警方目前已完成初步調查,案件進入檢方審查階段。 黃明志 本人透過律師否認所有指控,強調願意全力配合偵查。 二、黃明志的法律責任疑點 雖然目前尚無證據指向黃明志涉及犯罪,但從法律角度,社會普遍關心的幾個重點包括: 1️⃣ 是否涉及「過失致死」或「遺棄罪」 若同居、陪伴期間有人出現明顯不適,卻未及時救助或通報,可能觸犯《刑法》第294條、第295條—— 遺棄或業務過失致死罪 。若檢方認為黃明志在場卻未盡救助義務,理論上仍可能被追究責任。 2️⃣ 是否有妨害偵查或湮滅證據的行為 若有人在案發後刪除監視畫面、通訊紀錄或偽造說法,則可能涉及《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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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1月12日讀畢需時 3 分鐘


《太子集團詐騙案大揭密:豪宅、超跑背後的洗錢真相!如何避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?律師教你 5 招自保》
新聞影片轉自中視新聞 近日,媒體揭露 太子集團控股(簡稱 「太子集團」 )涉嫌在台灣進行跨國詐騙與洗錢活動之重大案件。律師好鄰居建議民眾除了關注新聞焦點,更應了解背後法律風險、可能受害情境,以及如何及早進行法律防護。本文將從 「案情重點」、「風險提醒」、「法律因應」 三大面向,提供完整解析。 一、案情重點 案件主體為太子集團控股,總部設於柬埔寨,旗下多項產業被指為詐騙/賭博/洗錢的核心據點。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指出,該集團在台灣建立人頭公司、透過房地產、豪車、線上博弈平台進行資金洗錢。 例如:台北市「和平大苑」11 戶豪宅、48 車位,實價登錄估約38 億元。 查扣26輛超跑或豪車,總價約45.2 億元以上。 被偵辦及拘提人數眾多:檢方兵分47路搜索,拘提25人,包含太子集團在台高階管理人員。 案件不僅限台灣,亦為美國及英國跨國合辦制裁/起訴。 二、風險提醒(給潛在受害者/一般民眾) 投資/工作誘因的偽裝 :詐騙組織常以 「高薪工作」、「技術工程師」、「客服外包」 等名義吸引人員加入,實際可能涉及線上博弈、電信詐欺或強迫勞動。 資金流向不透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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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1月9日讀畢需時 4 分鐘


王子、粿粿婚外情事件 ─ 談台灣法律不忠的代價 ─
影片轉自TVBS新聞 新聞概要 前啦啦隊成員「粿粿」(本名江瑋琳)被其配偶「范姜彥豐」指控在婚姻存續期間與藝人「邱勝翊」(藝名王子)有婚內不當關係,對婚姻造成重大破裂。粿粿在其後發布長達17分鐘影片,自認「與王子有逾矩行為」並為此致歉。另一方面,范姜彥豐亦公開其認為「出軌時間點早於婚姻關係破裂前」的主張。 簡而言之, 案件涉及婚姻法(夫妻忠實義務、離婚原因)、可能的民事損害賠償(例如精神損害)、以及在必要時可能的刑事相關(如侵害配偶權等)法律議題 。 💔 婚姻忠實義務違反的法律風險解析 ─ 以粿粿婚外情事件為例,談台灣法律下的不忠代價 ─ 在粿粿與王子事件引發社會熱議後,許多人才驚覺——婚姻不只是情感的契約,更是法律的義務。根據《民法》第982條,夫妻間負有「同居、扶助與忠實」之義務,違反者不僅可能導致離婚,甚至需負擔賠償責任。 ⚖️ 一、法律依據:夫妻的「忠實義務」 條文 內容 實務重點 《民法》第982條 夫妻互負同居、扶助及忠實義務。 忠實義務指不得與他人發生親密或曖昧關係。 《民法》第1052條第2項 夫妻之一方有重大事由致難維持婚姻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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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1月1日讀畢需時 3 分鐘


情侶毒趴釀1死!藥頭收押禁見「 毒品案如何處理?」
影片轉自東森新聞 情侶毒趴釀1死 藥頭收押禁見 — 律師好鄰居解析 據媒體報導,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的一對情侶,在自宅內舉辦所謂 「毒趴」 、施用毒品後,兩人昏睡,其中女方被發現無呼吸、無心跳,經醫院搶救仍宣告不治,警方隨即循線查獲供應毒品者(即所謂藥頭),已移送並遭收押禁見。此一案件從法律角度,涉及施用毒品、持有、可能的供應/販賣、以及因毒品施用引起他人死亡的潛在連帶責任等多項法律議題。以下從幾個面向做說明。 一、案件要點概述 情侶在私宅內施用毒品:屬於「施用毒品」行為,已違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(下稱「毒防條例」)相關規定。 供應者(藥頭)被查獲:若為販賣、供應或轉讓毒品,則可能構成製造/運輸/販賣或轉讓毒品罪。 女方因施用後死亡:警方與檢察機關可能會探究是否存在「誘引」、「供應」「助長」或「共同施用導致死亡」的刑事責任;雖然毒防條例並未明文「施用毒品死亡即為殺人罪」,但在極端情況下,若證明其供應或鼓勵行為與死亡有因果關係,仍可能構成其他刑法罪名(如 刑法上的過失致死、強制罪或其他重罪)或在量刑、加重因素上被考量。 被告遭收押禁見:顯示檢方認為該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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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0月31日讀畢需時 5 分鐘


「扛債的父親,重生的希望─債務更生制度,讓人生重新開始」
影片連結轉載自三立LIVE新聞 「扛債的父親,重生的希望──債務更生制度,讓人生重新開始」 📰 一、新聞導讀 影片中,一位單親父親因經濟壓力與債務糾纏多年,被銀行、債權人不斷催討。為了撫養年幼孩子,他選擇正面面對債務問題,向法院申請「債務更生」,最終經核准後,重新規劃還款、生活步上正軌。 這不只是個人故事,更是許多台灣家庭真實的縮影。在疫情、景氣波動與物價高漲下, 許多人陷入卡債、信貸、民間借款壓力 。但「債務重整」不是只有有錢人能用的工具,它是每一位債務人都能依法尋求的第二次機會。 ⚖️ 二、什麼是「債務更生」? 「債務更生」是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中的一項制度,讓有收入但暫時無力清償債務的民眾,透過法院核准,分期還款、減輕壓力。 ✅ 申請條件 項目 說明 對象 一般自然人(非公司或商業行號) 狀況 有穩定收入,但無法如期清償債務 效果 法院核准後,債務人依計畫分期清償,債權人不得再催收、起訴或強制執行 法源 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第7條~第32條 💡 三、法律提醒小框 🔸 小提醒 1|債權人不能再強行討債: 一旦法院受理「更生聲請」,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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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0月27日讀畢需時 2 分鐘


人妻約同事「明天打3砲」看誰先壞掉!法院判賠30萬
新聞連結轉載自自由時報 (新聞重點整理:新竹市一名已婚女性與同事互傳性暗示訊息、並於婚內與同事發生多次性行為,丈夫發現後提起離婚並主張配偶權受侵害、請求精神賠償。 一、案情回顧 新竹地區一已婚女性(以下稱「配偶甲」)與其男同事(以下稱「第三人乙」)有曖昧性對話內容,如「明天打3砲,看誰先壞掉」等,並被查證在婚姻存續期間內有多次性行為及留宿等情形。 其配偶(以下稱「配偶丙」)發現該情形後,於離婚程序中或離婚後,主張配偶權受侵害,根據判決配偶甲須賠償新台幣 30 萬元。 本案並無刑法「通姦罪」起訴情形被報導(台灣於2020年已解釋通姦罪不適用於所有情形,但民事上求償仍可能)。 二、法律責任分析 從民法及相關侵權法理角度,本案可從以下幾個責任方向來看: (一)配偶甲對配偶丙的責任 — 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責任 侵害配偶權的法理依據 在婚姻關係中,夫妻互負忠實義務、同居義務、扶養義務等。《民法》第184條規定:「因侵權行為致他人損害者,應負賠償責任。」而《民法》第195條亦規定:即使非財產上損害,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。 我國實務上認為,配偶或第三者若以不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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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0月25日讀畢需時 5 分鐘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