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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案例分享

王子、粿粿婚外情事件 ─ 談台灣法律不忠的代價 ─

  • 作家相片: 律師好鄰居
    律師好鄰居
  • 11月1日
  • 讀畢需時 3 分鐘
影片轉自TVBS新聞

新聞概要

前啦啦隊成員「粿粿」(本名江瑋琳)被其配偶「范姜彥豐」指控在婚姻存續期間與藝人「邱勝翊」(藝名王子)有婚內不當關係,對婚姻造成重大破裂。粿粿在其後發布長達17分鐘影片,自認「與王子有逾矩行為」並為此致歉。另一方面,范姜彥豐亦公開其認為「出軌時間點早於婚姻關係破裂前」的主張。

簡而言之,案件涉及婚姻法(夫妻忠實義務、離婚原因)、可能的民事損害賠償(例如精神損害)、以及在必要時可能的刑事相關(如侵害配偶權等)法律議題


💔 婚姻忠實義務違反的法律風險解析

─ 以粿粿婚外情事件為例,談台灣法律下的不忠代價 ─

在粿粿與王子事件引發社會熱議後,許多人才驚覺——婚姻不只是情感的契約,更是法律的義務。根據《民法》第982條,夫妻間負有「同居、扶助與忠實」之義務,違反者不僅可能導致離婚,甚至需負擔賠償責任。


⚖️ 一、法律依據:夫妻的「忠實義務」

條文

內容

實務重點

《民法》第982條

夫妻互負同居、扶助及忠實義務。

忠實義務指不得與他人發生親密或曖昧關係。

《民法》第1052條第2項

夫妻之一方有重大事由致難維持婚姻者,另一方得請求離婚。

若不忠造成婚姻破裂,為合法離婚原因。

《民法》第184條

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
若第三者介入婚姻,可能構成侵權行為。

🕵️‍♀️ 二、如何認定「婚內不忠」?

法律上不以「性行為」為唯一判斷依據。若有以下情況,法院可能認為違反忠實義務:

  • 與他人長期曖昧、互稱親密稱呼。

  • 出入旅館、住處共宿、同居等。

  • 公開場合牽手、擁抱、接吻等親密行為。

  • 有曖昧對話紀錄、照片或他人證言。

粿粿案中自承「有逾矩行為」,若仍屬婚姻存續期間,即可能構成「重大過失」。


💰 三、法律後果與求償方向

類別

可行措施

補充說明

離婚訴訟

以「重大過失」為理由請求離婚

需舉證不忠行為確實存在

精神慰撫金

依《民法》第1056條請求

裁判實務上約10萬~100萬元不等

財產分配

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時可考慮過失

若不忠方獲利可主張不當得利

第三者責任

若有「介入婚姻」行為可提告侵權

舉證難度高,但仍有成功案例

💡 當婚姻被「第三者」介入:法律該怎麼走?

下圖整理了從「懷疑出軌」到「提告求償」的實務流程,可作為一般民眾參考:

📊 婚姻不忠事件處理流程圖

階段

行動建議

說明

🔍 發現異狀

注意行為改變、手機保密、聯絡頻繁等

先冷靜觀察,不宜情緒性對質

🧾 蒐證階段

保留對話紀錄、住宿憑證、目擊證詞

確保證據合法(勿私錄、勿竊拍)

🤝 協商階段

可透過律師協助談判離婚條件

可先簽訂書面協議,確認監護與財產

⚖️ 訴訟階段

向地方法院提起離婚與賠償請求

若第三者介入,可附帶侵權求償

💸 賠償與分配

判決確定後執行財產分配與慰撫金

建議由律師協助強制執行程序

🧠 實務建議

  1. 證據為王:法院判斷忠實義務違反,最重視證據的「時間點」與「行為強度」。

  2. 避免違法蒐證:偷裝錄音、入侵帳號、偷拍等行為可能觸法。

  3. 勿公開發言過度:社群或媒體爆料易構成誹謗或侵權。

  4. 及早諮詢律師:由專業律師協助確認法律策略與談判方向。


⚖️ 結論

本案提醒我們:婚姻不僅是情感,更具有法律上的義務與責任。當夫妻關係因重大過失(如婚內不忠)受到侵害時,受害方可主張離婚與賠償。但成功主張的關鍵在於「證據」、「時間點」、「責任歸屬」等因素。「律師好鄰居」提供民眾清晰、專業、大方向的法律諮詢服務,並協助當事人走出糾葛、重建生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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