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屏東女車手判賠4835萬!法院:共同詐欺就要負全責

  • 作家相片: 律師好鄰居 | 誠信專業法律服務 | 免費法律諮詢
    律師好鄰居 | 誠信專業法律服務 | 免費法律諮詢
  • 5分钟前
  • 讀畢需時 3 分鐘

「我只是車手也要賠4835萬?」屏東女車手遭判天價賠償 法院:共同詐欺就要負全責

近日一則詐欺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,一名屏東五金行張姓闆娘誤信假投資群組,在短短兩個月內,遭詐騙集團以「代操股票、高獲利投資」話術欺騙,竟陸續面交高達4835萬元現金。

而負責出面收款的潘姓女車手,雖然不是幕後主嫌,卻遭法院判決除了刑事部分須入監服刑6年6個月外,民事上還必須「全額賠償」4835萬元,創下車手賠償金額驚人的案例。


為何只是車手,卻可能賠償全部金額?

許多人誤以為:

「我只是幫忙領錢、收錢,沒有真的騙人。」「我只是底層成員,應該不會賠那麼多。」

但法院實務並不是這樣看。

依照台灣《民法》規定,只要屬於「共同侵權行為人」,即便不是主謀,只要參與詐騙流程、協助製造金流斷點、收取款項、交付款項,都可能要與其他共犯負擔「連帶賠償責任」。

也就是說:

👉 被害人可以直接向其中一名成員請求全部損害賠償。

至於車手之後能否再向其他共犯追償,那是車手自己後續的問題。


因此實務上經常出現:

  • 主嫌脫產

  • 幕後金主找不到

  • 境外機房無法追查


最後被害人轉而向:

  • 車手

  • 人頭帳戶

  • 面交收款人

請求高額賠償。


法院怎麼認定車手責任?

本案中,法院認為潘女並非單純跑腿,而是:

  • 多次親自面交收款

  • 偽造投資公司文件

  • 製作假識別證

  • 協助建立被害人信任

  • 製造金流斷點

屬於詐騙犯罪中不可或缺的一環。


因此法院認定:

✔ 與被害人損害間具有直接因果關係

✔ 應負共同侵權責任

✔ 被害人得請求全部賠償

即便潘女在法庭上表示:

「我現在被關,沒有錢賠。」

法院仍認為「沒錢」並非免責理由。

車手不只刑責重,民事賠償更可能壓垮人生


許多年輕人因:

  • 高薪誘惑

  • 日領現金

  • 網路求職

  • 朋友介紹

誤以為只是「代收款」、「跑腿」、「領錢」,最後卻涉入詐欺集團。

但近年法院對詐欺案件態度日趨嚴格。


除了可能涉及:

  • 詐欺罪

  • 洗錢防制法

  •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

外,更可能面臨:

⚠ 高額民事賠償

⚠ 財產遭強制執行

⚠ 信用受損⚠ 長期背負債務

⚠ 名下財產遭查封

有些案件甚至刑滿出獄後,仍需面對數百萬、數千萬元的賠償責任。

涉及詐欺案件,應盡早委任律師協助


若已經:

  • 被通知警詢

  • 被搜索拘提

  • 涉及車手案件

  • 提供帳戶遭凍結

  • 被列為詐欺共犯

  • 面臨民事求償


建議儘早由律師協助:

  • 分析案件角色與責任

  • 協助爭取交保

  • 協助與被害人和解

  • 爭取緩起訴、緩刑

  • 降低刑度與賠償風險

  • 處理民事求償與強制執行問題

越早處理,越有機會降低後續風險。


面對詐欺、洗錢、車手案件,許多人因不了解法律程序,在警詢或偵查階段說錯話,導致後續難以挽回。

建議及早尋求專業律師協助,避免讓案件持續惡化。

律師好鄰居|提供專業法律協助

免費諮詢專線 0800-800-905 | 0933-750-085


我們提供您免費法律諮詢服務

最專業的刑事律師團隊線上即時協助您


留言

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