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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危險


行車糾紛暴衝撞人撞車!?恐涉殺人未遂
影片轉自TVBS新聞 🚗 行車糾紛失控變「撞人撞車互撞」 一言不合拿木棍、暴衝反擊,誰要負法律責任? 📍 近期 2026年3月16日,高雄三民區發生一起嚴重行車糾紛: 灰車駕駛綠燈未起步 後方駕駛提醒後,灰車3人下車理論,甚至持木棍 後車駕駛聲稱「嚇到打錯檔」暴衝撞人 灰車駕駛憤怒反擊,直接駕車衝撞對方車輛 👉 一場普通按喇叭,演變成 可能涉及多罪名的刑案 ⚖️ 一、刑事責任分析(重點) 本案 雙方都有高度刑責風險 ,以下逐一拆解: 1️⃣ 灰車乘客持木棍下車 👉 可能構成: ✔️ 刑法第304條| 強制罪 以強暴、脅迫妨害他人行使權利 👉 持木棍下車理論,已具「脅迫性」✔ 很容易成立 ✔️ 刑法第305條|恐嚇危害安全罪 若言語或行為足以使對方心生畏懼 👉 搭配持棍行為✔ 幾乎可認定恐嚇 ✔️ 刑法第150條|聚眾鬥毆(視情況) 3人下車,若有攻擊行為 👉 有機會被認定為「結夥施暴」 2️⃣ 後車駕駛暴衝撞人 👉 這是本案最關鍵的刑責 ✔️ 刑法第284條|過失傷害罪 若真為「誤踩油門」 👉 需證明: 非故意 有合理驚嚇原因

律師好鄰居
3月19日讀畢需時 3 分鐘


無照酒駕、闖紅燈、肇事逃逸撞死醫大生案一審判 10 年徒刑
影片轉自TVBS新聞 無照酒駕又肇逃撞死醫大生,只判 10 年夠嗎?一次看懂酒駕案件的刑事、民事責任 近日台中一起重大酒駕致死案件,再度引爆社會譁然。根據媒體報導,一名吳姓男子於 2025 年 3 月 8 日凌晨無照酒後駕車,行經台中市西屯區時闖紅燈,撞上騎機車的陳姓醫大生,造成被害人死亡;肇事後,駕駛並未立即留在現場處理,而是逃離現場,之後才到案。案件經檢方偵辦起訴後,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,並於 2025 年 12 月 10 日一審判處應執行 10 年徒刑。 這起案件之所以引起高度關注,不只是因為被害人年輕、前途大好,更因為社會大眾普遍會問:酒駕、無照、闖紅燈、撞死人、還逃跑,最後只判 10 年,這樣合理嗎? 這個問題,牽涉到我國現行刑法如何評價酒駕致死、肇事逃逸,以及法院量刑時會綜合考量哪些因素。 一、酒駕致死,刑事上可能成立哪些罪? 首先,酒後駕車本身就可能構成《刑法》第 185 條之 3 的 不能安全駕駛罪 。依現行法,駕駛動力交通工具,若吐氣 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.25 毫克以上,即可能構成犯罪 ;如果因此 致人於死,法定刑會提高

律師好鄰居
3月11日讀畢需時 5 分鐘


警察酒駕肇事!偵查佐知法犯法酒駕狂飆闖紅燈猛撞前車
影片轉自東森新聞 🚨 知法犯法!花蓮偵查佐酒駕狂飆闖紅燈猛撞前車 頻傳社會議論 近日一起重大車禍案件引發社會關注:花蓮一名30歲王姓偵查佐,在上班期間飲酒後開車返家,竟沿台9線高速行駛、闖紅燈猛撞前車,造成對方夫妻受傷送醫,酒測值高達0.63,警方已依 公共危險罪 嫌移送地檢署偵辦,並對其予以行政內部懲處。 ⚖️ 刑事責任:公共危險罪、過失傷害等法律責任 🔹 1. 酒後駕車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 在台灣法律中,酒駕若達到一定酒測值,即可能構成 刑法第185條之3 所定的 公共危險罪 。依規定: 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.25毫克以上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.05%以上,即具危險駕駛的抽象危險犯; 若因此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,刑責更可能處以1年以上至10年以下有期徒刑; 即便未致人於死傷,仍可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罰金。 本案肇事者酒測值高且行為高度危險,檢察官已將案件偵辦並可能依法起訴。 🔹 2. 過失傷害責任 如果酒駕行為已造成他人受傷,除公共危險罪外,依 刑法第284條 ,肇事者亦可能被認定為過失傷害罪: 過失傷害: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

律師好鄰居
3月1日讀畢需時 3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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