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撞傷比撞死賠更多?一個錯誤觀念,可能讓車禍變成「殺人重罪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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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8日
讀畢需時 5 分鐘

撞傷比撞死賠更多?一個錯誤觀念,可能讓車禍變成「殺人重罪」


「如果把人撞成重傷、植物人,可能要賠一輩子;如果撞死,反而賠得比較少?」

這句話,相信很多人都曾經聽過。

但這不只是一個錯誤的法律觀念,更可能是一個非常危險的念頭。

近日台中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死亡案件。一名男子駕車撞上一名下班步行中的護理師,第一次撞擊後並未停車救人,反而向前行駛後迴轉,再次撞擊倒地的被害人,造成被害人死亡。

依目前媒體報導,警方針對第二次撞擊行為,朝殺人、肇事逃逸等罪嫌偵辦;至於實際犯罪動機、故意程度及最終成立何罪,仍應由檢警調查及法院依法認定。

然而,新聞中最值得全民警惕的,是一個流傳已久的錯誤觀念:


「撞傷要養一輩子,所以撞死反而賠比較少?」

答案是:千萬不要這樣想。

車禍賠償從來不是簡單的「活著比較貴、死亡比較便宜」。

更重要的是,一場原本可能只是「過失」造成的交通事故,如果肇事者因為害怕賠償,而故意再次撞擊被害人,整個案件的法律性質可能完全改變。

從「車禍事故」,變成「故意犯罪」。

甚至可能面臨殺人罪的重刑。


一、撞傷確實可能產生高額賠償,但不代表撞死比較划算

如果車禍造成被害人重傷、失能甚至成為植物人,依照個案情況,確實可能產生相當龐大的民事賠償。

例如:

• 醫療費用• 看護費用• 復健及後續治療費用• 輔具費用• 增加生活上需要的費用•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損害• 無法工作的收入損失• 精神慰撫金• 其他因事故所生的必要損害

尤其被害人如果年紀較輕,又因事故造成終身失能,未來數十年的看護、醫療以及勞動能力減損加總起來,賠償金額確實可能非常高。

《民法》第193條也明定,不法侵害他人身體或健康,造成被害人喪失、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需要時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
但是——

這絕對不能反推成「所以撞死人比較便宜」。


二、撞死人一樣要賠,而且賠償項目並不少

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,加害人同樣可能面臨高額民事賠償。

依《民法》第192條、第194條等規定,可能涉及:

• 生前急救、醫療相關費用• 殯葬費• 對依法受被害人扶養者的扶養費損害• 父母、子女及配偶的精神慰撫金• 其他依法得請求的損害

因此,死亡案件絕對不是「賠一筆喪葬費就結束」。

法院仍然會依照被害人的家庭關係、扶養義務、雙方身分與經濟狀況、事故責任及其他具體情形判斷賠償。

法律上根本不存在「撞死一定比撞傷便宜」這條公式。

每一件案件的賠償金額,都必須依實際損害個別計算。


三、最可怕的是:原本的「過失」,可能因為第二個行為變成「故意」

這才是這起新聞最值得警惕的地方。

一般交通事故,如果駕駛並非故意撞人,而是因為疏忽、不注意等原因造成他人死亡,刑事責任通常會從「過失」的角度處理。

但是,如果第一次撞擊後,駕駛已經知道有人倒地,卻因為害怕賠償、企圖讓被害人死亡,而再次駕車撞擊——

法律評價就完全不同。

此時檢察官要調查的,已經不只是:

「為什麼發生車禍?」

而是:

「第二次撞擊時,有沒有殺人的故意?」

如果證據足以證明具有殺人故意,就可能涉及《刑法》第271條殺人罪。

也就是說,一念之差,可能讓原本的交通事故案件,演變成極為嚴重的故意殺人案件。


四、害怕賠錢而逃逸,也可能讓事情變得更嚴重

車禍發生後,有些人第一個念頭是:

「完了,我賠不起。」

「我會不會被關?」

「保險到底會不會賠?」

甚至有人因為恐慌而選擇直接離開現場。

但這往往才是讓案件惡化的開始。

發生事故後,正確的第一步應該是立即停車、確認傷者狀況、報警並協助必要救護,而不是逃離現場。

因為除了原本事故可能產生的刑事及民事責任外,若符合肇事逃逸的犯罪要件,還可能另外增加刑事責任。

很多案件真正變嚴重的原因,不一定只是最初那一下撞擊,而是事故發生後做了錯誤的決定。


五、真的賠不起怎麼辦?不是逃,而是「正確處理」

這也是我們最希望提醒民眾的一點。

發生重大車禍,不代表隔天就要自己掏出幾百萬、幾千萬元。

事故發生後,還有很多法律問題需要釐清,包括:

✔ 肇事責任比例是多少?

✔ 對方是否也有過失?

✔ 強制汽車責任險可以理賠多少?

✔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是否可以理賠?

✔ 對方提出的賠償項目是否都有法律依據?

✔ 看護費、工作損失、勞動能力減損應如何計算?

✔ 是否適合進行調解或和解?

✔ 刑事案件如何處理,才能避免情況持續惡化?

這些都不是靠網路上一句「撞傷比撞死貴」可以判斷的。


六、遇到重大事故,第一時間找專業律師,比自己亂猜更重要

很多人在事故發生後,因為緊張、害怕或資訊不足,第一時間會問朋友、問群組、上網搜尋。

但法律案件最危險的地方,就是:

你以為自己是在降低損失,實際上卻可能正在增加自己的刑事與民事責任。

尤其涉及死亡、重傷、肇事逃逸、酒駕、毒駕或重大交通事故時,從警詢筆錄開始,每一句陳述、每一個行為,都可能影響後續案件的認定。

因此,越嚴重的案件,越不應該靠自己的猜測做決定。


律師好鄰居提醒您

「撞傷比撞死賠更多」不是法律規則,更不應該成為任何人在事故現場做決定的依據。

錢的問題,可以透過保險、責任比例、調解、和解與訴訟依法處理;但如果因為害怕賠錢,而做出第二個錯誤行為,可能讓原本的過失案件,演變成更嚴重的刑事犯罪。

發生車禍時,先救人、報警、保全證據,再處理法律責任。

如果案件涉及重大傷亡,建議儘早尋求專業律師協助,釐清刑事責任、民事賠償、保險理賠及後續和解策略。

很多時候,法律問題不是沒有解決的方法,而是不能在最慌亂的時候,憑錯誤資訊做出最糟的決定。

第一時間尋求專業法律協助,才能在合法的範圍內,盡可能把傷害與損失降到最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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