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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案例分享

車手炫耀騙300萬只罰7千!拍片教學詐騙遭撤銷假釋

  • 作家相片: 律師好鄰居
    律師好鄰居
  • 1天前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近期一名詐騙集團車手,竟然在抖音拍攝影片,公開炫耀自己透過詐騙手法賺取三百多萬元,最後卻僅需賠付七千多元,甚至大言不慚地聲稱「出獄後還能開心享受贓款」。此舉在 Threads 與各大社群引發廣泛批評,輿論譁然。

然而,炫耀不法所得不僅無法帶來榮耀,反而讓該名車手遭到司法機關更嚴厲的處置。據報導,他不僅因涉嫌「煽惑他人犯罪」遭函送法辦,法務部也隨即撤銷其假釋,讓其必須回到監所繼續服刑。


一、煽惑他人犯罪的法律責任

依《刑法》第 153 條規定,凡以言語、文字、影片等方式煽惑他人犯罪者,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這類行為具有高度危險性,因為可能引起模仿效應,造成社會秩序嚴重動搖。在本案中,車手不僅炫耀犯罪所得,甚至鼓動他人投入詐騙行列,已符合「煽惑」要件,因此遭到檢警移送偵辦。


二、假釋的撤銷機制

依《刑法》第 79 條之1,受假釋之人若在假釋期間內違反法律,或有重大不良行為,主管機關可撤銷假釋。該名車手拍攝炫富影片的行為,明顯違反社會善良風俗,且涉犯新罪,自然引起法務部高度關注並撤銷假釋,使其必須重新入監服刑,失去提早回歸社會的機會。


三、案件對社會的警示意義

  1. 犯罪無法「賺到」:即使一時僥倖逃過高額賠償或刑責,但炫耀行為可能成為檢警追查的新證據,最終反而讓自己付出更大代價。

  2. 社群公開發言需謹慎:網路影片與貼文具高度擴散性,任何自誇違法行為的言詞,可能成為刑責依據。

  3. 司法嚴正回應:此案顯示我國司法對於詐騙犯罪採取「零容忍」態度,尤其針對煽惑、示範效應的行為,將加重處置,避免社會風氣敗壞。


四、律師好鄰居建議

若您或身邊親友遇到詐騙案件,不論是成為被害人,或是誤觸法網成為加害人,切勿輕忽法律後果。

  • 受害人:應立即報警、保全匯款紀錄與對話證據,並可尋求律師協助聲請假扣押或訴訟追討

  • 涉案者:應正視自身行為的刑責風險,及早尋求律師協助爭取緩刑、緩起訴或減刑機會,切勿因一時僥倖或虛榮心在網路上加重罪責


⚖️ 律師好鄰居提醒您:法律不容僥倖,炫耀不法最終只會害人害己。唯有遠離詐騙、尊重法律,才是真正保障自己與家人的方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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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盡速聯絡律師好鄰居法律諮詢協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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